上两周,“年收入12万”成为一个热词。突然引发轰轰烈烈的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方案的话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轰动?12万是怎么来的,目前个税改革方案的趋向是什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人分别由什么影响,推进的难点又是什么?
事件起源
事情追溯到前两周一则新闻,“年入12万元以上为高收入者,要多交个税”被误传了半天,随即引起了各方吃瓜群众的反响,甚至还讨论起年收入12万算是高收入,我有没有拖后腿的讨论。在消息出来半天后,专家严正辟谣:这是假消息,且12万的标准是“早就有了!”原来,事情是这样子的。
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特别提出要推进个税改革。意见指出: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于是乎,部分网络媒体遍将“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误读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将被加税”。但事实上,小K带大家分析分析:根据现行《立法法》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通过立法来实现,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换句话说,无论从法律角度和文件内容角度来说,国务院根本不可能作出加税的决定。而且,早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要求,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但文件中并无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为高收入的表述。 引起强烈反响皆因目前中国的税收征收政策里,个人所得税算是从老百姓赚得的钱里抽出一部分上交到国库。或多或少,起征点变动,税率变化,非常直接地影响和关系到百姓的“钱袋子”,自不然就敏感了~~ 个税改革历程回顾中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增速和改革历程,可以看出,在建国以来,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实现了个人所得税从无到有、从多元立法到统一征管的历程。《意见》稿里面提到的“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以及“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通俗来说,可以理解为“劫富”和“济贫”。解读
1、对高收入人群增税范围
本次税收改革主要是堵塞和规范非正规收入渠道,例如“灰色收入”变“阳光收入”纳入缴税范围。本次税改意见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总而言之,高收入群体是未来5年内都是重点调节的对象。【意见稿中定义“高收入”人群应由当地收入及生活水平而定】2、中低收入者减税范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而且开始考虑实现综合与分类形式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目标。我们以一个北京普通两口子家庭为栗子来看看我们一年究竟交了多少税:
改革焦点
此次个税改革方向和趋势在哪里?
国务院的日前出台的意见并不是具体办法,只是原则性的方向。这一轮个税改革的焦点应该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向。全国两会上,原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公开透露过个税改革的方向。楼继伟表示,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
虽然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在尚未公布的时候我们暂不能知道。不过砖家们也说了:为适当归并征税所得分类、完善规范税前扣除两方面将成为改革重点。而且,年收入12万元不算高,但也不至于很低很低。这条线是在2005年的时候划定,当时来说月入一万确实算是颇高的收入。现在人民收入提升了,这样的收入在东部沿海城市常见,但是,在西部偏远地区呢?只是,高收入本身就是个相对概念,政府方面并不会硬划这么一条线,一刀切。 此次个税改革难点在哪里?《意见》强调,规范现金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目前来说,个人收入和申报的精确确认还难以做到。以个税为代表的所得税,由于需要掌握纳税人详细收入、开支等涉税信息,才能准确核算纳税所得,避免偷税漏税,监管有难度。如果有人为了少纳税,少报、虚报了个人收入,或是虚报了生活支出、生活情况等,而政府难以100%核实情况,于是乎大大增加了政府统一标准的难度,偷税漏税的情况增多,便更难统一监管。也就是说,政府的大大们也是非常体察民情的呢,想要为不同城市不同收入环境的家庭来定制不一样的个税制度,不断调整,尽量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呢~只是这个工程庞大,涉及到方方面面,如何做到“相对公平”,如何让大家都信服,还有如何监管才能让大家自觉交税,还需要从长计议~~我们就静静等待新政出台好了。 听听专家怎么说国税总局税收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我国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要变成综合制的个税,个人收入来源如何把控是征管面临的主要问题。当前个人收入跨区域流动、存在大量现金交易、跨部门信息难以掌握等,税务机关难以确认个人收入,要进行综合制征管很难。即便现行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也难以核查申报信息的真实度。孙钢表示,比如北京翠微路的税务所,面对十几万个税纳税人,但税务局管理人员只有两名,这种征管力量难以应付综合制征管。财政部中国财政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个税法要修订要走立法程序,不是政府单方决定的。当前全社会对税制改革高度关注,税制改革要符合大家的想法才行,要形成社会最大公约数,最好是开门立法。刘尚希还表示,国务院激发重点人群的积极性,中国要建立橄榄型社会,让中等收入群体成为大多数,让大家的收入得到普遍提高。虽然要加强高收入群体征管力度,但不能简单“限高”,不能搞平均主义,因为这会挫伤一部分人的积极性。
未来个税改革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拭目以待吧~